为加强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产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团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指导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服务地方产业,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定位和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企业导师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企业导师是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的管理能力的技术专家或高技能人才。学院聘请企业导师担任员工实践教师,在以实践为导向的教学模式下更有利于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讲授员工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操作技能,培养真正贴近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二、企业导师类型
1、产业教授:熟练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或在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担任重要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2、项目导师:具有丰富的工程项目设计、工程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化、企业管理的工作经验,原则上具有本科学位或具有本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
3、企业讲师: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产品制作能力,原则上具有专科学历或具有本行业(领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
三、企业导师选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学校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与工作责任心。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实践工作经验。
5、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四、企业导师的主要职责
1、产业教授职责
(1)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
(2)开展学术讲座或开设一门专业课程或实践性课程;
(3)参与专业实践课程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
(4)推动所在单位与学校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和省、市级科研项目或推进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5)推动所在单位成为学院的教学、实训基地,共建企业。
2、项目导师职责
(1)指导本科生学业发展及职业规划,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对其学业发展和职业规划提出恰当的建议;
(2)参与本科生的教学培养活动,为本科生举办学术讲座;
(3)指导本科生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或创新创业类项目,切实进行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训练,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4)对大四员工进行毕业论文指导。
3、企业讲师职责
(1)员工职业规划,利用导师自身丰富的经历和阅历,帮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员工技能指导,以提升员工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为己任,利用“传、帮、带”的方式讲授生产加工技能,不断开阔员工视野。
五、企业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产业学院企业导师申请表》(附件)。
2、学院教学委员会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认定,并将具备企业导团队格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附件)。
3、学院将《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产业学院总表》(附件)提交至学校教务处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企业导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2年。
2、企业导师要与学院签订聘任协议,一式三份,在遵守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具体约定聘期、任务、报酬等事业。
3、学院负责导师的日常管理,督促导师履行职责,评价导师工作业绩并进行聘期考核。企业导师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影响员工指导工作的,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可取消其企业导团队格。
4、学院每学年末将所聘企业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聘期届满的企业导师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将根据被聘人员的贡献和聘用单位的意见决定续聘或解聘。
5、聘用的企业导师均属学院非编制内人员,只发聘书,不享受编制内人员待遇。
6、聘任期限已过且未续聘或被取消资格的导师,不得在公开场合和各种媒介使用“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产业学院企业导师”称号。
七、附则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重庆市食品营养与健康(火锅)产业学院